推进依法行政 建设法制政府
2006-8-15
来源:

推进依法行政 建设法制政府

 

内江市市中区区长  曾胜甜

 

    2004年3月22日,国务院印发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目标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成为各级政府当前面临的紧迫任务。

    一、充分认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本质要求。

    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一切为了人民是政府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有利于促进各级政府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和约束行政权力,保障人民群众依法享有各项权利和自由;有利于人民群众对政府的监督,使政府工作人员摆正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全心全意履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克服官僚主义和杜绝腐败现象,真正做到执政为民。

    (二)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适应改革开放新形势,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有完备的法制来保障。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以及利益发生了许多新的变化,需要通过不断完善法律法规来加以规范和调整,加入 世贸组织也要求我们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办事。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依法界定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更多地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才能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从而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

   (三)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的根本途径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政府工作任务十分艰巨。要不负人民重托,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的各项职责,至关重要的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行政管理水平。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可以促进各级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可以增强各级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四)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

    依法治国要求国家是法治国家,社会是法治社会,政府是法治政府。我国行政机关负责实施大部分法律法规,政府必须带头守法、严格执法。建设法治政府,就是为了使行政权力授予有据、行使有规、监督有效,做到依法治“官”、依法治权,防止行政权力的缺失和滥用,带动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

    二、当前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必然要求。虽然近几年来,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对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认识逐步提高,工作措施不断加强,但行政执法部门仍存在诸多令人担忧、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执法分工不清,责任区分不明

    同一部法律(法规),有两个以上执法单位同时实施,分不清主管实施部门和协助实施部门,这样在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时候就有可能违背行政处罚一事不再罚的原则,造成双重执法;再就是责任不明,客观上由于个别部门职能或法律法规之间存有空隙或交叉的问题,主观上由于部门利益驱动,一些领域的执法工作缺乏协同配合,甚至出现有利益就争着管,无利益就推诿不办的现象。管理职能交叉,造成职责不清、责任不明,很多部门都在管,经常是都没有管好。

    (二)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低,法律意识不强

     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是依法行政的基础。目前行政执行部门最突出的问题就是没有专业化的执法队伍,特别是缺乏专业法律人才。执法人员法律意识不强,依法办事的能力较差,总体素质不高。加上目前人民群众对一些专项法律法规缺乏应有的了解,缺少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致使有些执法工作人员难以得到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同时自己的业务水平也得不到提高。

   (三)监督机制不到位

    在内部监督方面,执法部门内部执法职能互相交叉,执法责任分解不够详尽,部门自身监督能力弱,责任追究不到位的问题普遍存在。外部监督方面,地方人大作为重要的行政执法监督机关,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往往是集中检查、视察多,日常联系监督少;对面上整体工作检查多,对个案监督少,难以发现深层次的问题或者对发现的问题抓整改不够。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

   (四)政务公开流于形式,没有完全实现阳光操作

    政务公开是促进依法行政的有效措施,但由于目前缺乏可操作性的具体标准,一些执法机关存在应付现象,具体执法程序、标准等公示流于形式,没有完全实现阳光操作。

    三、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的主要措施

   (一)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真正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一要高度重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对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法制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要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始终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区行政首长办公会议和政府系统法制工作会议,进行专门研究、部署。二要健全组织机构。政府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办事制度,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组织领导体系以及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要完善政策规定。要结合实情,制定切实可行的文件,明确依法行政的目标要求、实施步骤和工作措施,为指导全区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奠定基础。四要加强法制队伍建设。对法制机构所需的人、财、物都尽最大努力给予支持,政府主要行政执法部门均要设立法制科室,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同时,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参谋助手作用,政府法制机构也要积极主动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制服务,成为领导依法决策信得过、用得上、离不开的参谋和助手。要进一步修订、完善《政府工作规则》,将法制办负责同志作为政府常务会和行政首长办公会的固定列席人员,凡政府重大事项的决策要求法制办参与,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制发要由法制办审核把关,从源头上有效地杜绝和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

    一要抓制定。各级政府要从全区工作大局出发,着力用法律来规范保障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要结合本地实际,围绕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政府职能,进一步审查已出台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如有必要,要按照法律规定程序,提请人大常委会议。二要抓规范。进一步规范文件的制定程序,完善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上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法制机构统一审查和政府常务会议(或行政首长办公会议)审议制度,促进文件制定的科学化、民主化。三要抓修改完善。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全面清理各级政府及行政机关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性措施,该废止的要废止,该停止执行的要停止执行,需要修改的要进一步完善。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要确认执法主体。要按照《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对行政执法机构进行认真清理,审查行政机关的处罚主体资格,使行政执法主体法定化。二要完善执法程序。要针对当前行政执法因程序违法导致行政争议上升的现象,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严格实行听证制度、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制度、罚缴分离制度、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等,保证行政处罚程序公开、公正,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等行政行为按法定的方式、步骤、时限进行。三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培训。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培训执法人员。四要强化资格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政府要在对当地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和公共法律知识严格考核的基础上,为执法人员颁发了《行政执法证》,并健全个人档案。

    (四)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一要狠抓行政执法责任制。要制定并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案》,对法定的权利和义务,逐项分解量化,落实到执法科室,做到责任到人。建立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执法评议考核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投诉等监督制度,促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深入开展。二要狠抓备案审查。对需要报送上级政府备案本级政府规范性文件要及时进行报批备案。三要狠抓执法检查。要把市场经济发展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作为政府检查的重点,坚决纠正各种违法行为。四要自觉接受权力机关、司法机关监督。各级各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地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积极争取人大常委会的支持、帮助。要主动邀请,积极参加人大代表视察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整改。对代表们提出的批评、意见,要妥善处理,认真完成人大交办的各项任务。

    (五)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一要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复议机构,在建章立制上动脑筋,在提高办案质量上下功夫。各级政府复议机构要建立行政复议政务公开制度,制定《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规定》、《重大行政复议案件集体讨论工作规定》、《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行政复议案件文书立卷归档》、《办理人民来信规定》等,同时,通过不定期开展典型案件分析评议、与人民法院建立联系会议制度等,用制度来规范复议机构、复议人员的办案行为,使各级复议应诉人员的工作水平、办案效率、办案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二要进一步创新和发展行政复议的审理方式。政府法制办要与信访部门配合,将符合行政复议条件的来信来访,转交复议机构办理,拓宽化解行政争议的有效渠道。

    (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一要抓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级政府及行政机关要以提速、增效为目标,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的原则,进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不合法的审批事项,清理结果要向社会公布。要把保留的审批事项,全部纳入行政服务中心进行集中审批。二要抓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通知》下发后,各级政府都很重视,要将此项工作作为整治和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措施加以落实。要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府法制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同时,要加大工作力度,整合现有力量,积极筹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编辑:刘佳